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我省对建立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和对销售价格实行季节性联动作出具体要求。去年我市按照要求对迎峰度冬保供期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上调,有效缓解了天然气经营企业冬季保供的经营压力。今年以来,我市同全国一样,天然气消费呈现“淡季不淡”、“旺季更旺”的态势,天然气销量增速加大,为我市迎峰度冬保供工作增加了难度,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对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实行10%-40%的上浮,给经营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
为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压非保民”要求,保证我市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顺利实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用气,按照兼顾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利益,结合当地用气企业承受能力,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对城区2018年迎峰度冬期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联动调整(如下表)。2019年4月1日起恢复执行原销售价格。
记者了解到,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自2013年3月制定后,分别在2015年11月、2017年9月和今年6月进行了3次下调,由原4.5元/立方米降到目前的3.6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累计下调0.84元。
目前,全省各地先后进行了联动调整。此次联动调整,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仍执行现行价格。
物价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天然气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各天然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切实保障用气企业合法权益。市物价局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