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信息港编辑:到江河电捕鱼,别认为是小事,这种行为是违法的。20日晚,衡阳市城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在蒸水北堤红湘路(雅士林)大桥地段,查获一起“背包式”电捕鱼,2名涉事人员被现场批评教育,非法捕捞的器具被依法没收。
当晚9时半许,有群众举报蒸水北堤红湘路(雅士林)大桥地段有人非法电捕鱼,市城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一行3人火急赶到,在大桥上游约300米处的河滩芦苇丛中,发现了2名正在利用电瓶升压器非法电捕鱼的男子,执法人员上前对2名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没收了非法捕捞的电渔篙、网兜、升压器及电瓶等器具,捕获的鲫鱼、鳅鱼等鱼虾被现场放生。
“背包式电捕鱼,通常出没在蒸水上游两岸,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 市城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称,一旦发现“背包式”电捕鱼,除没收非法电捕鱼的器具之外,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渔业法》进行查处。“背包式”电捕鱼隐蔽性强,电捕鱼时间不定,打击难度较大,需要社会的共同监督和群众的举报。如果发现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市民可拨打2593260及时举报。据悉,今年以来,城区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部门已查处13起违法“背包式”电捕鱼行为。